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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第1期】
违法违纪案例通报
(权威发布)
某某律师违规执业案
一、案情简介
某某律师在A律所执业期间,与B律所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任管理顾问,以该所名义参与某公司相关案件的谈判、沟通等事务。
二、查明事实
调查查明:
某某律师在A律所执业期间,于2023年12月与B律所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担任管理顾问。在协议履行期间,某公司与B律所签订代理合同并支付律师费,某某律师以B律所名义参与某公司案件的相关谈判、沟通等事务,在相关工作沟通中以“某主任”身份参与案件协调。
2024年8月,某某律师与B律所解除合作关系。
三、调查认为
某某律师在A律所执业期间,以B律所名义从事法律服务,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同时在两个律所执业。A律所未按规定履行监管义务,符合上述处分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但情节较轻微。
四、处理结果
考虑某某律师系初次违规、诚恳检讨且已改正,给予某某律师训诫处分;对A律所免予处分,向其发出限期《规范执业建议书》;不支持某公司解除合同、退还律师费等其他投诉请求。
五、案例简析
执业律师应当遵守“只能在一家律所执业”的强制性规定,即便与其他律所签订咨询、顾问类协议,也严禁以该律所名义从事案件谈判、沟通、签约等法律服务活动,避免被认定为“跨所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