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20日与四川梓豪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四川淳泽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委托其办理信用卡/网贷协商等事宜,并按要求支付服务费8234元。 合同签订后,该律所未按约定提供有效服务,未开展实质性协商工作,长期无进展、敷衍拖延,已构成严重违约。本人多次要求退费,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单位投诉,请求严肃处理并督促退费。
2026-03-20 1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