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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地点:成都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陈芷仪
联系电话:86267893
详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中国欧洲中心12楼
二、材料清单
1. 实习证
2.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变更指导律师申请表》 两份 【下载】
3. 按照实习备案要求重新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三份 【下载】 (双面打印)
6. 原备案的所有材料两套
三、办理程序
1. 下载并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变更指导律师申请表》;
2. 登录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cd.oa.acla.org.cn/login.jsp),在“实习变更”中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证明材料为本人、律所主任签字、律所盖章的《变更指导律师申请表》);
3. 律所登录系统审核;
4. 律所审核通过后,将“二、材料清单”中所有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注意事项
1. 一位指导律师最多对两名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进行指导,请与指导律师充分沟通协调;
2. 新指导律师必须与原指导律师在同一律所;
3. 律师事务所同意为实习人员更换指导律师的,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属的市州律师协会提出更换申请;
4. 新的《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承诺书4》上签订日期与原备案材料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