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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共享培训资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 11:01:14       浏览量:3560

各区(市)县律工委:

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共享培训资料的通知》(川律协〔2026〕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工委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组织广大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积极开展自主学习。

一、共享范围

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二、共享平台及操作方式

(一)共享平台

本次培训资料统一通过“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共享。

(二)操作方式

1.登录系统:访问“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cd.oa.acla.org.cn/),按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用户名为8位数的预备会员号;

(2)执业律师的用户名为17位数的律师执业证号;

(3)律师事务所的用户名为律师事务所中文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密码管理:密码为登录时自行设置的密码。若执业律师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忘记密码,请联系律所行政人员通过律师事务所端界面重置;若律师事务所忘记密码,请联系所属区(市)县律工委重置。

3.获取资料: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在首页控制台的“最新通知”栏中查找相关通知页面,并下载学习资料。

三、培训资料主要内容

本次共享资料涵盖省律协统筹的专项培训课程内容,具体范围及说明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律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二)请各律工委指导辖区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时间,组织本所人员开展自主学习。以自主研读为主,结合所内业务、案例交流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附件:川律协【2026】19号文件 关于共享培训资料的通知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