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行业党建
走进律协
三中心
律协规章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管理系统
律师网络学院
会员服务
网络律师学院
成都律师期刊
律所查询
律师查询
实习人员查询
欢迎来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会员服务
网络律师学院
成都律师期刊
律所查询
律师查询
实习人员查询
首页
全部
公示公告
走进律协
网站首页
行业党建
走进律协
三中心
律协规章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网站首页
行业党建
走进律协
三中心
律协规章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首页
全部
公示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全部
会议活动
公示公告
实习工作
培训工作
其他
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在线查询
微信公众号
关注官方微信实时动态
通知公告
首页
全部
公示公告
全部
会议活动
公示公告
实习工作
培训工作
其他
关于2015年第1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成都市律师协会于1月7日、1月8日和1月14日、1月15日组织进行了2015年度第1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核结果经报实习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现将本期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
2016-01-18
关于各支部报送2016年度进党校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原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了更好的开展2016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计划,请各支部申报2016年需要进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人员名单,现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下载附件《2016年度支部报送党校培训人员名单》,按表格中要求填写人员基本信息。
2016-01-13
中共成都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律师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总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通知精神。市律协党委决定春节期间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律师党员和老律师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性
2016-01-12
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川律协〔2016〕3号)转发给你们。 请具备基本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职律师积极申报,原则上一个律所不得同时申报个人和集体,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所、全国优秀律师的不再参评。参评律所及律师请
2016-01-11
关于转发《成都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成都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转发《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按照文件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四川省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和《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发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党员组
2016-01-05
【城乡统筹专委】关于召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暨2015年度年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总结专委会2015年度工作,市律协城乡统筹专委会拟定于2015年12月20日举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暨2015年度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20日上
2015-12-16
【知专委】关于报送知识产权执业律师信息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全面准确了解各个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律师的完整信息,尤其是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执业律师即专利律师的准确人数,全面提升成都市知识产权律师的执业能力、综合素质、有针对性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改进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更好地规划2016年度市律协知识产权
2015-12-15
关于转发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推荐2015年度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配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2015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推荐2015年度典型案例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于12月4日前报送到市律协。 联系人:阳芳芳 联系电话:86267893 附件:四川
2015-12-02
成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及公益法律服务志愿队公示名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四川新开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
2015-11-27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律发〔2015〕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律师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律协秘书处(邮箱:691745979@qq.com)。 联系人:蔡洲武、陈奎先
2015-11-25
1
44
45
46
47
48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