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14:37:00       浏览量:106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律发〔2015〕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律师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律协秘书处(邮箱:691745979@qq.com)。

       联 系 人:蔡洲武、陈奎先

       联系电话:61678893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