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14:47:00       浏览量:186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川律协〔2016〕3号)转发给你们。

       请具备基本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职律师积极申报,原则上一个律所不得同时申报个人和集体,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所、全国优秀律师的不再参评。参评律所及律师请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将推荐表、事迹及相关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1月15日之前报至市律协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联系人:蔡洲武  陈奎先

       电话:61678893

       电子邮箱:691745979@qq.com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川律协〔2016〕3号)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