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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视野|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6-06-02 10:18:44       浏览量:70

摘 要:

目前,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交易市场地域分割、交易规模受限、数据安全合规存疑、场内场外交易并行等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背后的根源在于,现阶段我国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无法全面解决数据供给、流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

关键词:

数据资产 交易市场 登记制度

数据作为一种现代新型生产要素,是提高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和意义日益凸显。伴随着数据资产的快速增长和广泛应用,如何有效管理、保护和利用数据资产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数据资产登记制度作为数据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对于促进数据流通、保障数据安全、优化资源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构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必要性

数据资产,是指那些以电子形式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数据资源。它不同于传统的物质资产,具有非排他性、可复制性、易变性等特点。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本身的商业价值,更在于其能够推动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潜在价值。据上海数据交易所统计,2013年至2023年,中国数商企业数量从约11万家增长到超过100万家[1]。其中,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全国第一家数据流通交易场所)已累计入驻数据商777家、数据中介79家,上架产品1523个,数显交易额达25.14亿元[2]

有的专家学者提出,应当结合我国国情,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在发展水平、应用场景、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差异性,因地制宜的构建各具特色的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也有学者认为,为避免多层次市场成为割裂的、碎片化市场,应以国家数据交易所为核心,形成基于统一规则和一体化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市场体系,同时加快出台促进数据交易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举措等规范性文件,为数据流通使用提供全国统一的规则制度[3]。无论是建立何种数据交易市场,都离不开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制度。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实践。这些国家通常建立了完善的数据资产登记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数据资产的权属、登记、流通等方面的规定,为数据资产登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这些国家还建立了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或机构,负责数据资产的登记、管理等工作,确保了数据资产登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目前,我国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深入探讨我国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现状时,不难发现,尽管我国已经认识到数据资产的重要性,并在政策层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登记标准和流程不明确、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二、构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前提:从法律层面赋予数据资产明确的属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资源,其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非凡。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成为推动数据资源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的关键举措。要构建这样一个制度,首先必须从法律层面赋予数据资产明确的属性。

数据资产作为一种新型的无形资产,其法律属性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未得到明确界定。传统的法律框架主要是针对有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而设计的,对于数据资产这一新兴领域,存在法律空白和不确定性。因此,从法律层面赋予数据资产明确的属性,是构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明确数据资产的法律属性,意味着需要在法律上对数据资产的定义、性质、权属、权利内容等进行界定。这包括确定数据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关系,以及明确数据资产的流转、交易、保护等规则。通过这样的法律界定,可以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构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三、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

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是指对数据资产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通过数据资产登记,可以明确数据的权属关系,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滥用或篡改,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完整。同时,数据资产登记也有助于促进数据的流通和共享,推动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数据资产信息登记系统

首先应包括数据资产的全面登记,这涵盖了国家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持有的各类数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数据表、数据文件、数据接口等。登记内容应详实准确,包括数据资产的名称、类型、来源、存储位置、使用权限等基本信息,以及数据的产生背景、价值评估等扩展信息。

其次,系统应提供数据资产的查询与检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系统快速定位所需数据资产,了解其详细信息和使用情况,提高数据使用的便捷性和效率。同时,系统还应支持模糊查询和关联查询,帮助用户发现潜在的数据资源和价值。 

此外,数据资产信息登记系统还应具备数据资产的统计与分析功能。通过对数据资产的统计和分析,可以了解数据资产的分布状况、使用情况和发展趋势,为数据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系统还可以通过对数据资产的关联分析和挖掘,发现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潜在价值,推动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发展。

(二)构建数据资产分类分级和定价制度

首先需要对数据资产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这包括对数据的来源、类型、价值、敏感性等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数据的分类和分级标准。在此基础上,可以制定详细的数据资产分类分级目录,明确各类数据的属性和管理要求。

其次,需要建立科学的数据资产定价机制。这包括确定数据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和定价流程。定价原则应体现数据的价值性、稀缺性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定价方法可以采用基于成本、基于价值或基于市场的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量;定价流程应确保公开透明、公正合理,避免价格操纵和不正当竞争。

此外,还需要完善数据资产交易和共享的规则和流程。这包括制定数据交易的标准合同、交易规则和数据共享协议等,明确数据交易和共享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和风险防控措施。同时,还需要建立数据交易的监管机制,对数据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数据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最后,还需要加强数据资产分类分级和定价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举办培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数据资产分类分级和定价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推动这一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和落地实施。

(三)完善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手续

首先,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平台。该平台应具备数据登记、查询、追溯等功能,实现数据的全面、准确、实时登记。同时,平台还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数据共享和互通,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网络。

其次,需要制定明确的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明确数据的分类、登记内容、登记流程等要求,确保数据的登记工作规范、统一、可操作。同时,还应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审核机制,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数据登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数据流动和流转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数据争议解决机制,处理数据流动和流转中的纠纷和争议,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最后,还需要加强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举办培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数据登记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数据流动和流转登记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平台。该平台应具备数据质量评估、安全监测、风险预警等功能,实现数据的全面、准确、实时登记。同时,平台还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数据共享和互通,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网络。

其次,应制定明确的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涵盖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明确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具体要求、评估方法和改进措施。同时,还应建立数据质量和安全监测机制,对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提升。

此外,还应加强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数据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处罚。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数据质量和安全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数据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争议和纠纷,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最后,还应加强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举办培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质量和安全登记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数据质量和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数据产权登记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平台。该平台应具备数据产权登记、查询、追溯等功能,实现数据产权信息的全面、准确、实时记录。同时,平台还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数据共享和互通,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数据产权登记网络。

其次,应制定明确的数据产权登记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明确数据产权的认定原则、登记内容、登记流程等要求,确保数据产权登记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还应建立数据产权的评估机制,对数据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和认定,为数据交易和共享提供价值参考。

此外,还应加强对数据产权登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数据产权登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数据产权登记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数据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数据产权登记和交易中的纠纷和争议,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最后,还应加强数据产权登记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举办培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数据产权登记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数据产权登记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数据产权登记的良好氛围。

(六)数据资产存证

数据资产存证应包括: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存证平台。该平台应具备数据资产登记、查询、追溯等功能,实现数据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实时记录。同时,平台还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数据共享和互通,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资产存证网络。制定明确的数据资产存证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明确数据资产存证的内容、格式、流程等要求,确保存证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还应建立数据资产存证的审核和认证机制,确保存证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加强数据资产存证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数据资产存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存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数据资产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存证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和秩序。推动数据资产存证技术的创新和应用。随着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数据资产存证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创新。应积极推动这些新技术在数据资产存证中的应用,提高存证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存证的成本和风险。

结 语

数据资产具备非实体性、依托性、可共享性、价值易变性等特征,同时也具备较强的乘数效应,直观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增、非竞争性、低成本复用等特点[4],这就决定了它除了用于一般市场交易,还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比如利用数据资产开展抵押、增信、保险、信托、入股或资产证券化等市场活动。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将在未来数据资产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023年中国数商企业数量超过100万家》,载每日经济新闻,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3498884365301968&wfr=spider&for=pc,2024年3月29日访问。

[2]《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获2023全国十佳数据交易平台》,载贵阳市大数据发展局,https://dsjj.guiyang.gov.cn/newsite/xwdt/xyzx/202402/t20240201_83664730.html,2024年3月29日访问。

[3]郭冀川、张敏、周尚仔:《破“难点”通“堵点”让数据顺畅成为资产资本和财富》,载《证券日报》2024年3月11日,第B01版。

[4]《18份关于“数据要素”的两会提案》,载中广互连,http://www.tvoao.net/a/217509.aspx,2024年3月29日访问。

作者: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 林杨 杨桂芳

来源:成都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和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

此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成都市律师协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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