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视野|国内企业投资加拿大酒店案例探析

发布时间:2022-11-07 19:05:23       浏览量:130

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化,企业在开展境外经营和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市场环境的差异,政策、法律的差异等因素给企业的境外经营和投资带去了大量的不确定因素。随着我国境外投资规模的增大和境外投资企业数量的增加,相应的风险管理研究也不断深入,为规避投资风险,我国企业应当积极探究有关企业投资风险、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并在日常经营中积极落实。文章从委托人就加拿大酒店投资法律专项服务案例出发,对当前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的探讨,以望能为企业的境外投资提供更多保障。

一、案例摘要

国内一民营企业预以人民币200000000元投资加拿大境内的酒店项目,以专项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我方出具对本次对外投资的法律意见书,评估投资过程中的风险与对策。

二、主要风险点梳理

(一)中国国内法律障碍——行政审批受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第四条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二)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国内审查主要包含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商务部备案。1.商务部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预审1-3个工作日(不可预见因素除外);2.商务委员会递交真实性审核材料审核3-5个工作日反馈,通常完成审核10-15个工作日(不可预见因素除外);3.商务部门备案受理后,7-10个工作日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不可预见因素除外)。第二阶段:发改委备案。1.发改委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预审5-7个工作日(不可预见因素除外);2.发改委备案受理后,5-7个工作日领取批复(不可预见因素除外)。第三阶段:外汇管理局。1.银行办理外汇业务,5-7个工作日(不可预见因素除外)。本案酒店投资在资质审查方面,由于投资项是国家限制的境外投资项目,因此,极有可能被驳回。

(二)加拿大法律障碍——进一步强化外资安全审查

加拿大政府不断加大外资安全审查力度,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对加投资的不确定性。在审查门槛上,加拿大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投资审查,对与本国签有《全面经济和贸易协议》(The EU - Canad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CETA)的欧盟成员国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he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 - 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的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越南、墨西哥、新西兰以及智利、韩国等自贸合作伙伴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加拿大政府规定自2020年起,上述国家投资的申报门槛为16.13亿加元,而其他母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非国有企业,其审核门槛为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10.75亿加元。在审核内容方面,加拿大无限延伸“国家安全”的外延。在政府公布的最新外资安全审查的投资指引( Guidelines on the National Security Review of Investments)列举了可能触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投资9种类型,不仅涵盖了军事、国防等与国家生存与发展相关的传统安全问题,而且包含了产业安全、金融安全、资源安全、网络安全和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因素。虽加拿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审查更为严苛,但本案例委托人并非国有企业,暂未受此影响。

三、处理方式与处理结果

(一)处理方式

1.以本案委托系民营企业为理由应对加拿大审查。在加拿大怀疑并拒绝来自国有企业或主权财富基金的并购要约,但是对于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投资,政府目前不但没有限制,还给予各种优惠待遇。为了规避加拿大高赋税而导致企业投资望而却步的风险,加拿大政府特别设计了“小型企业税率”“制造及生产行业的税收优惠”以及“投资税抵免”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2.不过分追求控股权,采取收购少数股权,或是合作经营的方式,实现项目的本土化管理。这样,合资企业不仅可以避免加拿大繁琐的投资审查程序,也有利于应对国内审查。而且能够得到利益相关方的理解和支持,更加有利于双方在技术、研发团队、资本及市场运作、风险规避方面形成优势互补。

(二)处理结果

鉴于本投资项目属于国家限制类别,在与委托人沟通后,委托人终止了该投资项目。

四、案例启示

境外投资行为不仅要考虑经济市场,行政审批也是重要的环节。对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需要有较高的敏感度。并且,在正式提交投资审查申请之前,应主动与投资审查局沟通,阐述企业自身的情况、收购目的及未来的投资计划等,为正式的投资审查申请打好基础;投资审查期间,应及时准确地提交投资审查局要求的信息资料,如果不能提供须说明理由,而不能伪造;投资义务承诺履行过程中,应与投资审查局主动交流,主动汇报投资义务承诺的履行情况,在发现履行不能的情况时,及时主动向投资审查局汇报,并与之修订投资义务承诺。

在政府审批中聘用专业律师事务所及公关顾问,很多律师事务所有丰富的投资审查申请经验,谙熟投资申请材料的准备、程序甚至投资审查局对文字措辞的喜好。而公关顾问在相关部门有广泛的人脉关系,熟悉决策机制,可以准确、及时反映企业的诉求,推动投资审查局的批准程序。律师事务所和公关顾问的组合是在加拿大投资的重要一环,对投资审查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其收费较高,但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黄少扉
来源:成都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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