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民律师受成都市人民政府邀请参加规范性文件讨论

发布时间:2014-12-03 00:00:00       浏览量:140

       2014年11月24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市政府《关于加强“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邱海明主持,副市长田蓉到会与大家交流沟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刘守民律师受邀参加会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是在《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181号令)的基础上,为加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成都信用网”管理,拟由市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刘守民主任结合今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详细分析了成都市政府181号令与上位行政法规的主要区别,建议从信息类别、信息范围、发布或公示主体、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法律责任等角度先行考虑修改市政府令,从而统一思路,确保文件的合法性,避免因为规章与上位行政法规的不一致甚至相冲突影响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

       来自于法院、技术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律师代表也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成都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副局长熊超也分别介绍了文件相关起草、讨论情况和工商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