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23期总第256期律师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3-08-23 00:00:00       浏览量: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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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藉在京劳务企业和务工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站成立

近日,四川元绪(北京)律师事务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签订协议,双方联合设立川藉在京劳务企业和务工群众(含务工流动党员)法律援助服务站。四川省驻京办机关党委书记刘闽莉、元绪所主任谢佳佐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主任陈贵华,驻京办劳务工作处处长许可在签字仪式后就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具体服务事宜与元绪所部分律师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元绪所主任谢佳佐建议,对川藉在京劳务企业和务工群众的行业分布、人员构成、法律需求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发挥元绪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有针对性的主动开展工作,力争做出特色,取得实效,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刘闽莉书记表示,法律援助服务站的设立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积极影响,下一步,将亲自带队考察其他省市驻京办。许可处长也就法律援助服务站设立后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最后,陈贵华主任对服务站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成立在京劳务企业和务工群众(含务工流动党员)法律援助服务站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是第一家。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常年在外务工的人员有1000万左右,如何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特别是依法维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驻京办与元绪所联合成立在京劳务企业和务工群众(含务工流动党员)法律援助服务站,既可以帮助他们依法维权,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也能为北京的社会稳定做一些工作。希望元绪律师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做出成绩。

下一步,元绪律师将依托法律援助服务站,迅速启动相关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京川藉务工群众(含务工流动党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川藉务工群众涉法诉讼、仲裁案件,服务站也将提供支持。同时,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川藉务工群众涉法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元绪所给予减免40%,当事人支付30%,驻京办补贴30%的援助办法;法律援助对象和困难川籍务工群众由驻京办负责审核确认,并书面通知元绪所实施援助。

简 讯

● 8月13日上午,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峰率巿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到巿司法局与律师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座谈,听取《刑诉法》修订实施以来,律师对公、检、法办案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副会长阳运逵、王宗旗、罗毅和律师代表成安、霍子诗及武候司法局公律科长唐兵分别谈了自己办?过程中的体会,并提出了诚恳的工作建议。巿司法局、巿律协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 8月13日上午,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赵苗在市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了群众来访,巿委组织部、市委目标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了接访工作,市律协会长李世亮陪同参加了接访工作。

● 8月13日上午,锦江区法治大讲堂社会干部法治思维专题培训会上,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刘力律师作了题为“提高法律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专题讲座。锦江区56个社区的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 8月15日下午,《成都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在律协会议室召开,孙波副会长按照条例大纲将起草工作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起草要求和时间节点。会长李世亮、副会长王宗旗、律师代表蒲虎等参加了会议并接受了条例起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