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备案

发布时间:2025-04-01 09:00:35       浏览量:333420

登录“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cd.oa.acla.org.cn/),点击“申请实习证”,开始申请实习备案流程,线上申报详细问题请【点此】查看。(系统线上备案材料均请上传清晰的原件扫描件)

预审通过之后,提交纸质材料至律师工作委员会。

 

一、办理地点

律师工作委员会,详细地址请【点此】查看。

二、材料清单

以下所有需要填写的表格中,除签名、签署意见、勾选选项外,必须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手写无效。

以下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具体要求请查看后页“注意事项”及参考样式。

材料清单
(一)预备会员费汇款回执(注5) 回执原件一份或打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实习申请表(  模板下载   )(注7) 原件三份(双面打印) (  实习申请表填写模板  )
(三)实习协议( 模板下载 )(注6) 原件三份(双面打印)( 实习协议填写模板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三份 ( 参考样式
(五)  
1.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三份 ( 参考样式
2.非成都户口提供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居住登记回执、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房屋所在的小区物管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居住证复印件三份(其他证明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六)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文件) 复印件三份
(七)申请专职实习备案人员还应提交具有档案存放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八)律师事务所在成都市依法为申请专职实习备案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但依据本市相关规定无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证等证明材料)。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九)有公职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辞去公职或退休相关证明文件,及“品行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的证明文件;在公职单位工作的非公职人员(如:雇员、临聘等),需提供公职单位出具的注明非公职身份的离职证明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十)本人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五)项,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五)项,《成都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   承诺书1模板下载    ) 原件三份(本人签字加按手印)
(十一)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书面承诺(承诺书2)(   承诺书2模板下载     原件三份(本人签字加按手印)
(十二)近六个月内一寸免冠照片(证件照,白底或蓝底)      共四张
(十三)同意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符合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成都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和不具有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成都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承诺书3)(  承诺书3模板下载     ) 原件三份
(十四)拟任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本人符合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成都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承诺书4)(  承诺书4模板下载   ) 原件三份
(十五)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成功情况说明(模板)下载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十六)取得司法考试C证人员申请实习备案的,另需提供:
1.户口本复印件 复印件三份
2.承诺实习期满后在符合C证规定的地区执业的承诺书(承诺书5)(  承诺书5模板下载    原件三份(加盖手印)

(十七)在成都市域内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的人员,可以在成都市申请兼职实习备案。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提交:

 

1.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复印件三份

2.所教授学科的课程表(教务处盖章);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同意其兼职实习的证明(人事处盖章)。

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应提交法学研究成果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所属的院系所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申请兼职实习还应提供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组同意其在外兼职的证明(党组织盖章)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十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还应提交:

 
1.“本人对如实报备从业经历及遵守从业限制规定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书6)(  承诺书6模板下载  )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申请人是否适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书面意见

(可通过填写律师事务所申请书,由事务所审核盖章后,提交分会,由协会审核通过后出具工作函,凭工作函到原单位开具书面意见(  申请书模板下载   )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十九)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复印件三份 

 

三、注意事项

1. 以上材料大小均为A4规格,所有复印件均须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有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2. 以上材料中,除有备注需根据申请实习人员具体情况选择准备的以外,其余均为必备材料。

3. 证明材料有效期为三个月(有明确写明有效期限的除外),自证明开具之日起算,请务必在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备案。

4. 以上材料,所有证明或承诺书抬头统一填写为:成都市律师协会。

5. 办理实习备案需缴纳预备会员费400元,只接收银行转账。请在完成转账手续并取得相应回执后,再到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6. 实习协议签订地点需填写实习律所的详细地址。

7.《实习申请表》中个人简历部分需自大学阶段开始完整填写,填写不完可另附页。

8. 办理实习备案需准备材料三套。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协会留存一套,返回本人保管两套。请妥善保管返回的材料以保证后续其他业务的正常、及时办理。

9. 实习人员备案成功后每周需在实习管理系统填写实习台账,台账填写次数不少于30次。

10.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需完成律师协会组织的线上网络培训,具体要求见办事指南。

11.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需完成由四川省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请关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网通知公告。

12. 实习人员请提醒指导律师对实习台账(实习周报)和实务训练进行点评

13. 预备会员费缴纳方式:

账户名:成都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石灰街支行;

账号:4402 2105 1900 0045 134;

转账凭据请备注:姓名   预备会员费。

会费相关问题咨询电话:86026370。

四、装订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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