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 关于开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13:51:05       浏览量:24320

各分会(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推进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为实习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按照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和四川省律协的总体要求,成都市律师协会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通实习人员线上申报工作,实习人员需通过登录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习管理”模块完成实习备案、实务训练登记、实习考核等相关手续,现就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

    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习管理”模块于2020年1月1日零点正式上线运行。

    二、开通对象

    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2020年1月1日起拟在成都市申请实习备案的人员。

    三、登录方式

    本系统需使用IE浏览器“IE9+(操作系统win7以上版本)、chrome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使用极速模式)”进行登录,请及时下载以上版本。

    (一)初次申请实习备案人员登录方式

    登录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dslsxh.org/),点击“会员服务”或直接输入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d.oa.acla.org.cn/login.jsp),点击“申请实习证”,开始申请实习备案流程。

    申请备案成功后登录会员系统,登录账号为预备会员证号(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号),初始密码为申请实习时设置的密码。帐号仅限本人使用,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四、注意事项

    1.对需提交线上申报材料的实习人员,请务必完成线上审批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市律协分会(工作站)。

    2.各分会(工作站)在审核实习申请时,需注意实习人员填报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对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补正。

    3.系统已开通了“实习台账”功能。根据《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实习人员应当填写实习台账,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准确真实。实习台账将作为实习考核的重要材料。

    4.系统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系统个人首页 “技术支持”中的“同道客服”或“提交新的工单”进行反映,也可联系市律协和同道公司及时处理。请各分会(工作站)高度重视,及时通知你辖区律所,指导律所积极配合实习人员做好线上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28-86262100

    同道技术支持:400-052-9602

 

    附件:

1.《成都市实习管理操作手册-实习人员版》

2.《成都市实习管理操作手册-申请实习》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