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行业党建
走进律协
三中心
律协规章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管理系统
律师网络学院
会员服务
网络律师学院
成都律师期刊
律所查询
律师查询
实习人员查询
欢迎来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会员服务
网络律师学院
成都律师期刊
律所查询
律师查询
实习人员查询
首页
全部
培训工作
走进律协
网站首页
行业党建
走进律协
三中心
律协规章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网站首页
行业党建
走进律协
三中心
律协规章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会员服务/办事指南
首页
全部
培训工作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全部
会议活动
公示公告
奖励荣誉
惩戒处罚
实习工作
培训工作
其他
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在线查询
微信公众号
关注官方微信实时动态
通知公告
首页
全部
培训工作
全部
会议活动
公示公告
奖励荣誉
惩戒处罚
实习工作
培训工作
其他
关于举办《民法总则重要条文解读》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分会、工作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为提高全市律师的法律理论水平,省司法厅邀请了中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于2017年4月16日为全市律师作《民法总则》专题讲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17年4月16日周日上午9:00开始,12:0
2017-04-10
关于举办“律师商务礼仪”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提升职业律师整体素养,塑造职业形象,提高职业成熟度,培养良好的心态和抗压能力,对工作树立正确的认识,掌握全面的商务礼仪技巧及沟通,打造卓越律师团队。市律协对外工作交流委员会联合金牛分会、锦江分会举办“律师商务礼仪”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
2017-03-15
关于举办2016年度第二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实习律师: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升实习律师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执业环境,市律协将根据《律师法》和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对拟申请执业的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6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预备会员证号
2017-03-13
成都市律师协会2016年第一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补考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协培训工作委员会、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第一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2月22日(周三)14:00 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法律服务中心六楼 三、补考对象:20
2017-02-15
关于转发四川省律师协会 《关于举办“刑事辩护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刑事辩护业务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律师填写报名回执表于10月31日前发至市律协邮箱(pxcd_bar@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律所名+刑事辩护培训报名”字样。 市律协审核汇总培训报名表后,统一上报省律协
2016-10-27
关于2016年度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16年度律师网络培训课程已经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凡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执业证的律师(含公职、公司律师)都应参加网络培训课程。 二、培训登记 (一)2016年5月30日以前已开通并能正常登
2016-08-01
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广东律协来川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广东律协来川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律师填写培训报名表于6月11日前发至市律协邮箱(pxcd_bar@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广东律协培训报名”字样。 市律协审核汇总培训报名表后,统一上报省律协。培训具体内
2016-06-06
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为进一步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提高面试考核水平,经研究,定于11月6日举办一期面试考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11月6日(周五)14:00-16:00二、培训地点:市律协七楼会议室(青羊区柿子巷11号法律服务中心)三、培训对象: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
2015-11-02
【培工委】关于举办成都律师辩论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成都市第二届青年律师电视辩论赛将于2015年底拉开序幕。为让青年律师们对“辩论”有一个相对全面和系统的认知,帮助青年律师做好参赛准备,市律协定于近期举办成都律师辩论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第一期:辩论的基本要求(授课老师:祝小宁)10月15日(周四)14
2015-09-24
关于2015年度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15年度律师网络培训课程已经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凡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执业证的律师(含公职、公司律师)都应参加网络培训课程。2015年12月31日之后取得执业证的律师参加2016年度网络培训。 二、培训登记
2015-09-02
1
10
11
12
13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