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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06 00:00:00 浏览量:168
各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正式实施,内容涉及面广,如何正确理解并适用这部重要的司法解释,对律师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帮助成都市律师正确理解司法解释规定,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思路和现实背景,成都市律师协会拟邀请最高法院专家为全市律师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的法律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5月16日-5月17日(周六、周日)
二、培训地点:成都空军大礼堂(武侯区新南路88号)
三、培训内容及授课老师:
1、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立案问题 5月16日 9:00-12:00 汪治平
2、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执行问题 5月16日 13:30-16:30 黄金龙
3、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一审二审程序 5月17日 9:00-12:00 肖 峰
4、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审监问题 5月17日 13:30-16:30 王朝辉
四、培训名额:800人
因培训场地有限,名额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1、10人以下律所(每所1人)
2、10-50人以下律所(每所2人)
3、50-100人律所(每所5人)
4、100人以上律所(每所10人)
5、200人以上律所(每所20人)
五、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请于5月15日前以律所为单位发送至邮箱:pxcd_bar@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律所名+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字样。
六、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冉翔、雷啸飞
联系电话:028-8626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