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推荐“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人才库”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9 00:00:00       浏览量:78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推荐“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人才库”成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积极选派优秀律师开展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推荐律师入选“法制宣传人才库”,并于2014年7月14日前将“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人才库”成员登记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冉翔

       联系电话:86267893

       电子邮箱:mdcdbar@163.com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