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遗产管理人”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10:17:36       浏览量:6306

各分会、工作站,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首次设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广泛适用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律师行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法律服务市场。为更好体现律师提供遗产管理人服务的专业优势与专业价值,成都市律协拟建立“遗产管理人”人才培养计划,现面向全市律师征集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律师执业三年以上,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信用惩戒,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三)在继承、遗产管理人制度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成都市律协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参加“遗产管理人”培训且取得相应证书者优先。

(四)服从成都市律师协会统一管理,自愿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安排的教育培训、课题研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条件。

二、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仅收取电子材料

材料清单如下:

1.“遗产管理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1)有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培训证书和学历证明;

(2)论文发表等复印件;

(3)参与或承办的继承方面的案例证明材料;

(4)个人获奖项及荣誉证书证明。

3.成都市“遗产管理人”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报送时间

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下午17:00截止

(三)报送要求

各分会、工作站,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宣传发动律师积极参与申报。上述材料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扫描成pdf,同时提交pdf版本和未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电子材料统一报送分会、工作站,由分会、工作站统一上报市律协。于报送截止日前发送邮箱:mdcdbar@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分会(工作站)/市律协‘遗产管理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材料”。

请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遴选方式

成都市律协对报名律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名律师参加市律协组织相关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律师名单经会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后,由市律协颁发证书,并在市律协网站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成都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谢一铵

成都市律协秘书处:邓红梅

(二)联系方式

18008095657;86262100

附件1:成都市律协“遗产管理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成都市“遗产管理人”人才申报汇总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