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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5 15:58:55 浏览量:3054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更加专业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根据《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司法局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愿意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志愿律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中的专职律师。
二、资格要求
(一)律师本人拥有四川省司法厅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
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律师申报承办刑事案件须执业 2 年以上,申报承办民事、行政案件须执业 1 年以上。
(三)律师三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到律师协会惩戒的记录。
(四)律师能及时、全面、积极响应法律援助需求,不因自身的懈怠、疏忽而影响所提供的的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案件的质量。
(五)本次招募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申报的方式,不接受律师个人申报,本所已在法律援助志愿数据库中的律师不再申报。
(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年度会计年报清晰完整,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七)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惩处的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报表。
2.律师事务所承诺书。
3.成都市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申报名单。
(二)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于申报时出具承诺书,保证无任何不实信息和陈述,承诺入库后督促本所律师全面履行职责,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需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递交到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青羊区柿子巷 11 号)一楼大厅四号窗口。
五、其他事宜
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原则上每年于律师事务所年检后申报一次,经审核通过后于申报次月入库,其他时间不增补。
2.本次补充招募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5日。
联系人:关琳;联系电话:86267237
附件:
成都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