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成渝地区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总决赛宣传内容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2-11-25 12:43:50       浏览量:299

成都市律师协会作为比选人,拟对首届成渝地区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总决赛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1.1.项目名称:首届成渝地区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总决赛宣传内容制作服务项目。

1.2.项目内容:按照首届成渝地区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总决赛宣传方案总体要求,拍摄总决赛宣传片,并在正式比赛(共3天)期间按要求进行拍摄及直播活动。

1.3.总决赛宣传片拍摄要求:根据总决赛总体方案撰写拍摄脚本,分别在重庆、成都两地,协调配合20支队伍选择合适场景(拍摄场景不少于10个)进行实地拍摄。

1.4.正式比赛期间,按照会场分主会场(一个)、分会场(低于5个)会场情况,布置响应拍摄摇臂、固定机位、跟拍机位、直播台、导播台等设施设备,配合组委会及主持人要求进行全过程跟拍及多版本VCR剪辑制作,同时提供分屏直播服务。

1.5.时间要求:宣传片拍摄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脚本及拍摄计划,并通过比选人审核。拍摄及直播工作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拍摄计划,并经比选人确认后按计划执行。项目预算:暂定14万元整(包含但不限于脚本创作、宣传片拍摄,摄影、摄像、直播、剪辑、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1.6.项目经费支付方案:分两次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70%;完成作品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二、比选申请方资格要求

2.1.优先考虑成都本地影视制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2.申请方需具备完善的宣传片拍摄及制作能力,与政法委单位有成功合作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宣传片作品集)。负责团队必须为公司正式聘用制员工,不得转包外包提供服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申请方需提供证件

3.1.申请方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介绍、服务品牌情况、办公场地及设备照片、开户许可证、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信息征信、企业信用评级。并整理成一份文稿提交。

四、比选评审规则

评估因素分值构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4.1.宣传片脚本框架及创意 (30分)

主要体现为本项目宣传片的创意、表现方式是否符合主题并能完好的表达项目主题核心诉求。

4.2.拍摄、直播综合服务能力30分)

投标企业提供拍摄、直播大型会议、活动相关佐证材料(包含宣传报道、制作视频)等,有法律类相关大型活动成果服务经验。

4.3.团队执行服务综合能力(20分)

投标方企业资质,及本项目负责团队具体人员(导演、前期、后期)的沟通与执行。

4.4.价格(20分)

本项目费用明细安排符合市场标准、符合本项目的制作需求。

五、领取比选邀请函

5.1.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于2022年11月28日17:00前到成都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成都高新区中国-欧洲中心12楼)领取比选邀请函。

六、比选评审时间

6.1.比选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

6.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2:00。

6.3.比选地点:成都高新区中国-欧洲中心12楼成都市律师协会会议室。

6.4.逾期未收到比选人参选文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奎先、游清宇

联系电话:028-85239953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