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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8 11:03:00 浏览量:145280
一、办理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地点: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成都市律师协会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详细地址请【点此】查询
3.方式:实习人员携带材料清单要求的各项材料,应先到对应辖区的律师工作委员会及主管区(市)县司法局盖章,最后再到市律协盖章。
二、材料清单
1. 实习证(律协收回)
2.《实习人员登记表》一份 【下载】
3.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三份(双面打印) 【模板下载】 【参考示例】
三、注意事项
1.《实习鉴定书》中的个人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2.《实习鉴定书》中的“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必须填写案号。没有案号的,填写律师事务所备案号;
3.《实习鉴定书》中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意见”“区(市)县司法局意见”需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局和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办理时间应该在面试考核公示期满后一年内。
4.《实习鉴定书》封面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温馨提示
1. 请实习人员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将材料整理好。
2. 实习登记表请提前粘贴照片。
3. 实习登记表请将“实习起止时间”“集中培训学习成绩”“实习人员实习期情况”“申请执业种类”四栏填写完整。(不得有涂抹、修改痕迹)
4. 实习登记表填写说明:
(1)实习登记表除上述第3点注明手写项以及律师协会意见栏,其余均需打印。
(2)实习起止时间以实习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3)集中培训学习成绩以自己实际取得成绩为准,也可直接填写“合格”;
(4)实习人员实习期情况勾选“合格”;
(5)申请执业种类按照实际情况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