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网络培训

发布时间:2020-01-18 00:46:00       浏览量:39120

一、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已办理实习备案的实习人员;    

(二)实习人员在登记备案一年内需完成网络培训 

二、培训对象

已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办理实习备案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人员)。

三、账号开通

实习人员网络培训账户由成都市律协统一开通,无需律所单独报送开通。在成都市律协完成备案后当月开通培训账户。

四、学习方式

(一)登录及学习方式

1.电脑PC端打开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cdslsxh.org/)首页(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避免出现不计学分情况),点击右上角“网络律师学院”,点击右上角“登录”,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2.输入账号和密码:实习人员登录网络学院账号密码与“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相同。实习人员(已取得预备会员证)账号为:预备会员号,密码为:申请实习备案时设置的密码。

3.在“我的培训计划”页面可了解培训课时要求及积分规则,查看培训进度统计。

4.点击菜单栏“课程广场”进入,可根据左侧课程分类进行课程选修并学习。根据需要选择对应的课程,点击图片即可进入。点击右上角‘选修并学习’,即可学习该课程。

5.完成所需积分后,登录“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http://cd.oa.acla.org.cn/login.jsp),点击左侧“培训记录”后可“打印培训记录”。律师事务所也可登陆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所实习人员培训完成情况。

(二)有效课时(学分)规则

课时以课程介绍中显示学分为准,完整听完该课程可获学分。

1.跳跃观看及重复观看不能累计观看时长。

2.课程分多集,分别观看,不影响课程累计观看时长。

3.观看视频过程中不允许多开窗口,会导致课程自动暂停。

4.观看视频过程中不允许使用无痕模式、小窗口模式。该行为会使课程脱离本系统控制,不计学分。

5.不允许出现一个账号多个设备、或多个窗口同时播放,会造成登录冲突,不计学分。

6.多次观看同一个课程、同一个课件完成后只会记一次学分,不会累计或重复计分。

7.上课观看视频过程中如需暂停,先点击视频‘暂停’后方可退出,关掉页面即可。下次点击进入观看可继续观看,无需从头播放。

五、考核要求

(一)每位实习人员须在面试考核前完成40个课时的网络培训课程。网络培训后台监督系统将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并统计学时。学习完毕后,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加盖事务所公章)供实习满期考核时备用。

(二)实习期满时,如逾期未培训完毕或未打印相关材料,将影响实习面试及期满考核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参训实习人员登录账号的准确性,更好的完成网络培训,实习人员需登录市律协网络培训平台验证自己账号是否正常,如发现账号登录有异常,请及时与市律协秘书处联系。

(二)网络培训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可以致电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客服咨询。

七、联系方式

(一)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方式:4000529602

(二)成都市律协联系方式:

陈飞:86267893

附件:成都网络律师学院操作手册(实习人员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