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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3 11:22:00 浏览量:749
各分会、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市涉黑恶势力案件管理制度,并准确及时掌握我市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情况,现将省律协《关于加强律师办理涉黑案件备案管理和集体研究工作的通知》(川律协〔2018〕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如下:
1、各分会、工作站在收到律所的专报个案后,应当在3日内以专报形式向市律协报告;
2、各区(市)县律师及律所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结束后,应于5日内向各分会、工作站提交书面报告;
3、各分会、工作站于每月2日前,将办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结束报告提交市律协备案;
4、各分会、工作站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本协会收到的律师报备案件统计填报后向市律协报告;
5、各律师事务所以有关办案机关相关法律文书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之日起5日内报告备案。
联系人:段佩雪
联系电话:(028)61678893
电子邮箱:cdla602@163.com
附件1:关于加强律师办理涉黑案件备案管理和集体研究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体讨论制度.docx
附表一:律师参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个案专报表一(律师向律所报备用).docx
附表二:律师参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个案专报表二(律所向各分会、工作站报备用).docx
附表三:律师参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个案专报表三(各分会、工作站向市律协报备用).docx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