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 00:00:00       浏览量:123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律协党委决定分期分批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现将举办第一期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五)两天。地点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

报到时间:11月6日8:00至9:20(9:30正式开始上课)。

报到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蜀光大厦一楼大厅。

二、参训人员

(一)协会党委委员;

(二)部分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三)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

(四)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具体参会人员名单附后)

三、课程安排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二)四川省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三)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四)拓展训练

四、纪律要求

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请假。上课期间请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状态,不得在教室内打电话。

五、参训确认

请各律师事务所将《参训确认回执》于2014年10月31前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祁萌  

电话:86267893

传真:86267893      

邮箱:779662574@qq.com

中共成都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