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5 19:35:00       浏览量:211

各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由于本次活动具有实战性、新颖性,活动涉及主体多,覆盖面广,组织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参战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活动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活动领导小组联系。

 

                     成都市律师协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成都市律师协会

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刑事诉讼

实战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创新提能年”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法系统“学先进、找差距、转作风、提能力、树形象”活动,巩固、拓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践成果,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的工作方案》(成政法委〔2020〕50号)和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的工作方案》(成司办发[2020]24号)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成都市律师协会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宗旗(市律师协会会长)

副组长:邓  勇(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高金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胡海玲(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倪  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陈  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成  员:张  谦(天府新区分会负责人)

       李群河(高新分会负责人)

       汪  飞(锦江分会负责人)

       欧阳九(青羊分会负责人)

       蔡泽文(金牛分会负责人)

       李启军(武侯分会负责人)

       凌  波(成华分会负责人)

       王显寿(龙泉驿分会负责人)

       陈  飞(新都分会负责人)

       李  乾(温江分会负责人)

       黄加彬(双流分会负责人)

       陈文富(郫都分会负责人)

       孟炳银(都江堰分会负责人)

       罗良宗(简阳分会负责人)

       马  云(彭州分会负责人)

       兰  波(青白江工作站负责人)

       张  斌(邛崃工作站负责人)

       叶嗣康(崇州工作站负责人)

       蒋风云(金堂工作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自强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安排(2020.8-2020.12月底)

(一) 宣传动员(2020.8)

召开成都市律师协会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传达精神,统一思想,并就大练兵活动开展作出具体部署。

(二)集中练兵阶段(2020.8-2020.11月底)

1.广泛发动,实现练兵全覆盖

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要对辖区内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情况进行登记,采取律所推荐和承办律师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有大练兵价值的刑事案件进行重点培育,并全程跟踪指导大练兵活动。

2.规范办案,推动能力大提升

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要组织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对遴选的有大练兵价值的刑事案件承办律师从政治思想、规范办案、业务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加强指导(每个案件的指导律师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等全流程锤炼承办律师各方面综合素质,并加强与刑事诉讼各参与主体的沟通衔接,形成互学互鉴的工作氛围,提升刑辩律师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参见附件1: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大练兵活动案件登记表)。

3.示范引领,展现改革成果

实战大练兵活动要集中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探索所取得的成效,突出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办理一批精品示范案件,并组织青年律师旁听学习,扩大练兵活动的影响。

在大练兵活动期间,市律协及各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组织的与刑事诉讼业务有关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业务交流、论坛、沙龙、庭前模拟等活动一并纳入大练兵活动范围,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外延。

(三)集中展示(2020年11月)

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要在前期遴选跟踪指导案件的基础上,与属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密切衔接,再精选出2-3件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庭审精品案件,聚集刑事诉讼核心环节——庭审,开展集中庭审观摩展示,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单位领导、高校学者、律师同行等作为观摩嘉宾,全面展示练兵成果(参见附件2: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大练兵精品庭审示范案件评分表)。

(四)总结提升(2020年12月)

1.集中练兵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要向市律师协会提交大练兵活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查找问题短板,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提炼实战练兵中好的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2.对在刑事诉讼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市律师协会将组织评选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10名优秀律师,1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品案件要求

1. 精品案件选取应选择在本辖区内有一定影响,案件辩护有一定难度,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对拟推选集中开庭的案件应进行严格筛选把关,开展风险评估,对存在舆情隐患的案件不得作为集中开庭案件推荐。

2. 精品案件选取要体现成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运行实践,充分运用《刑事诉讼举证规则》《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等改革成果。精品案件庭审原则上应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

3. 严格控制庭审风险。对于示范观摩庭审,要严格开展庭前风险评估和预判,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好庭审预案。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应积极听取承办律师汇报,完备相应措施,确保庭审有序进行。

4. 在精品案件推荐和庭审的过程中,承办律师、律师事务所、各分会、工作站要认真填写《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大练兵活动案件登记表》。庭审过程中,邀请的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单位领导、高校学者、律师同行等观摩嘉宾应认真填写《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大练兵精品庭审示范案件评分表》。集中展示的精品案件庭审练兵活动要形成文字图片配套总结。

(二)宣传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要立足风险防范要求制定活动宣传方案,逐案形成舆情风险防控预案,审慎选取宣传角度,以各单位(分会、工作站、律所)在刑事庭审大练兵活动过程中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为宣传重点,宣传原则上不涉及具体案件和案情。

2.在大练兵期间,市律协和各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等与大练兵有关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积极及时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所属区(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等官网官微投稿,在宣传上都要加上“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题头。

(三)评选优秀要求

1.总体要求参见市司法局成司办发[2020]24号文件。

2.10名优秀律师原则上从精品庭审案件承办律师中产生。

3.1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从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推荐产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实战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地,确保练兵活动按节点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要立足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围绕改革特色亮点,精心组织开展好本次练兵活动。要切实把好律师关口,确保参与律师政治、业务素养过硬,扩大练兵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要将练兵活动情况纳入律师执业能力素质培训、评优评先等重点工作,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参与。坚持全员参与、层层筛选、优中选精的总体思路,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办理一批代表成都律师刑事办案水平的精品案件,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推动律师队伍素质能力大提升。

 

 

                          成都市律师协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附:

1.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大练兵活动案件登记表.doc    

2.全市律师行业刑事诉讼大练兵精品庭审示范案件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