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专委】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次全委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研讨沙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14:03:42       浏览量:624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该行政法规的颁行对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该新规新政,成都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拟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研讨沙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6月23日下午14:00-17:00

二、活动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广场402室(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

三、参会人员

 成都市律协相关领导、教未委全体委员律师、其他非委员律师。

四、活动议程

13:30--14:00  签到

14:00--14:50  2021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14:50--16: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研讨沙龙

五、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仅接受邮箱报名,请参会人员将参会回执于2021年6月22日前发至报名邮箱1139416168@qq.com。

联系人:黄进波

电  话:13258153860

六、其它

1.本次活动为公益性质,不需缴纳费用,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

2.请全体委员律师按教未委工作规则履行参会义务。全体参会人员注意会场纪律,手机保持振动或静音。

附件:参会回执

 

成都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