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专委】关于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理解与适用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09:40:59       浏览量:2513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指导我市律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理解与适用培训会。现就培训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6月24日(周四)13:30-18:45

二、会议地点:新华宾馆二楼一号厅

三、主讲嘉宾

胡东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唐稷尧(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

四、参会人员

成都市律协相关领导、刑事专委委员、其他非委员律师。

五、会议议程

(一) 13:30-13:50   签到

(二) 13:50-14:00   领导致辞

(三) 14:00-18:45  培训会

培训主题一:《刑法修正案(十一)若干重要罪名的理解与适用》

主讲嘉宾:胡东飞

培训主题二:刑法修正案(十一)与刑事辩护

主讲嘉宾:唐稷尧

培训主题三:污染环境罪的修改及其展开

主讲嘉宾:高  峰

六、报名方式及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会务费,请报名参加的律师于2021年6月22日前编辑“姓名+所在律所+职务+电话”发送至报名邮箱:sclxxbxh@163.com 

联系人:

何为  15908146968

李玲  13348835203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