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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18 12:00:00 浏览量:470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实际,现将面试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面试材料及要求:
(一)实习人员登记表;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三)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四)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记录及证明材料;
(五)实习工作日志表;
(六)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请已完成网络培训的人员,携带预备会员证和盖有事务所公章的网络培训成绩单到市律协605办公室领取)。
其中第(四)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实习工作资料,包括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面试人员提交的工作文书应包括草拟的起诉状、代理词、辩护词、会见笔录、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原件的复印件,文件上应有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便确定工作文书的真实性。
可以提供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证明实习人员参与了案件。
提交面试材料实行书面材料审核方式。请参加面试考核申请的人员现场向面试考官提交。
二、面试考核的内容及流程
(一)审核有关书面材料
面试考官将对实习律师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
(二)听取实习情况汇报
1、自我介绍(毕业院校、所在律所);
2、实习期间在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工作情况;
3、实习期间协助律师办理过的案件类型,心得体会。
(三)现场提问
1、考核实习人员是否认真参与实习及日常实务训练情况;
2、考核实习人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学习掌握和遵守情况。
三、面试考核评分
(一)实习总结汇报考核
1、举止仪态是否端庄、大方、职业;
2、语言表述是否简练、准确、流畅;
3、心理状态是否自信、从容;
4、展示内容是否全面。
(二)政治素质考核
1、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4、律师职业观、价值观;
5、社会责任感。
(三)道德品行考核
1、有无《实习管理规则》所列不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的情形和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2、律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掌握程度;
3、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
4、提交的各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
(四)执业素养考核
1、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2、律师工作基本程序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3、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
4、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仪表仪态、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
(五)实习表现考核
1、实务训练材料是否规范;
2、工作日志是否真实完整、指导意见是否客观、定期记录;
3、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内容和次数;
4、是否熟悉实务训练内容;
5、是否具备初步独立执业内容。
以上五个部分面试考核时间为15-20分钟,每个部分为独立考核,每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人员需五项得分均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为合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预备会员证于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如未能参加本次考核,请向实习考核委员会提前请假并说明情况,需重新等待下次考核时间。
2、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律师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
3、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合格的,公示期满后可办理实习满期考核。
请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本所实习人员,做好参加面试考核的准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会员部冉翔联系,电话:86267893。
附件:
2、《实习鉴定书》
成都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