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11:08:00       浏览量:129

各律师事务所:

       为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培养壮大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都市律协决定组建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以下简称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律师人才库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遴选一次。本次共遴选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20名,后备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这为律师涉外业务带来巨大的需求,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目前,成都市律师人才队伍的发展水平以及在国际事务、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力和参与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的需求,与成都市对外开放总体目标和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律师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应律师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为本市国际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好、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涉外业务交流,促进涉外法律业务的发展,成都市律协决定组建涉外律师人才库。

       二、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入库要求

       (一)基本要求。申报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应是成都市的执业律师(专职或者兼职),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近三年无有效投诉、行业惩戒及行政处罚;

       3.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能用一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

       4.具有良好的公益心,自愿接受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安排的教育培训、课题研究、外事接待、外事访问等工作任务。

      (二)领军人才专业要求。申报领军人才库的律师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境)外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

       2.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八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三年主办案件累计八件以上;

       3.具有国(境)外司法机关、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或其他法律专业组织2年以上任职经历。

       (三)后备人才专业条件。申报后备人才库的律师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五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三年主办案件累计三件以上;

       2.具有国(境)外正规大学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者近三年在国内外主流学术刊物发表涉外法律服务论文三篇以上。

        三、遴选方式

       (一)申报。采取律师个人报名或所在执业机构推荐两种方式。每个律师事务所实际入库人数不受限制。选择申报“领军人才”的律师还应当填写是否愿意调配至“后备人才”,落选“领军人才”后可以继续参加“后备人才”的遴选。申报自2016年11月9日开始自2016年11月20日 结束,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档与纸质档

       纸质档一式三份(需A4纸装订成册):

       1.《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申报表》(附件1),《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库申报表》(附件2);

       2.有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和学历证明;

       3.论文发表等复印件;

       4.参与或承办的涉外案例简介及证明材料;

       5.境内外个人获奖项及荣誉证书证明。

       (二)初核。申报阶段结束后,市律协组成涉外领军人才管委会筹备组对提交入库申请的律师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复审阶段,名单将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网公布。

       (三)面试。主要考察律师的外语能力和综合涉外法律服务素质。由成都市律师协会邀请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以外的外语专家、涉外专家型律师及其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通过对听取申报者陈述、审阅申报材料、现场提问三个方式对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量化考核。领军人才面试考核中,申报材料分值为10%,涉外法律服务专业知识分值为50%,外语考核分值为40%。后备人才面试考核中,申报材料分值为10%,涉外法律服务专业知识分值为20%,外语考核分值为70%。

       (四)遴选。根据得分高低排序遴选20名领军人才和30名后备人才考察人选。

       (五)公示。考察人选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入库。公示阶段结束后,合格者入选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由市律协颁发证书,并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涉外律师人才库的管理

       (一)组织管理。成都市律师协会组成专门的涉外领军人才管委会负责涉外律师人才库的管理,由市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办法由市律协制定。

       (二)培训交流。成都市律师协会针对人才库律师进行涉外专业培训和交流,采用境外集中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领域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养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等领域律师人才;服务我市对外贸易发展,提高我市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培养精通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跨境诉讼仲裁等领域律师人才。培养费用以律师协会及向上级部门申请的专项资金为主。对于符合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库要求的律师,将推荐纳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推荐参与相关培训。

       (三)年度审核和更新。涉外律师人才库成立后,每两年将对入库律师进行审核,审核方式采用案例统计的方式,入库律师每年参与或承办的涉外案件原则上不得低于2件;市律师协会将定期组织人员对涉外人才库中律师的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涉外领军人才培训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剔除出专业人才库。同时,涉外律师人才库定期接受未入库律师的申报,对新申报的律师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增补入涉外律师人才库。

       五、报送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请于11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所需材料电子档一份发送到市律协官方邮箱(cd_bar@163.com),纸质版(加盖律师事务所鲜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人:刘晴

       联系电话:028-86267893

 

       附件:1.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申报表

                  2.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库申报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