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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8 14:32:00 浏览量:155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市司法局、市律协拟对2014-2016年度成绩突出,对全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进行表彰。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范围
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应在成都市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10月30日前登记注册)。
参评的律师应在成都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2011年10月30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014年以来被评为市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不再参评。
二、规模和名额分配
本次拟评选表彰3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60名优秀律师。名额分配按各区域律师事务所总数的5%和律师总数的0.6%的比例,以20%的差额分配给各区(市)县(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个的计为一个,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和法律,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组织开展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所内党的建设工作成绩显著,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管理规范。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程序公开透明,执业行为规范,为聘用律师和行政人员办理了养老、医疗等政策性社会保险,建立了执业责任保险及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
3、诚信执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诚信执业,事务所及所属律师近3年无有效投诉纪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所内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在全市律师行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
4、业务突出。能结合法律服务实际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积极完成年度业务培训课时指标,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较强,服务水平和质量较高,形成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行业品牌。
5、热心公益。积极组织全所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二)优秀律师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法律精通。积极参加年度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
3、恪守诚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委托协议,受到行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近三年无有效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4、维护正义。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认真完成法律援助义务。
四、评选程序与步骤
(一)推荐阶段(11月8日-11月15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按本通知规定,下载、填写附件二、三中的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资料,报送当地区(市)县司法局。区(市)县司法局和分会(工作站)共同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后,按附件一分配的推荐名额向市评审委员会报送推荐名单和相关评选申报表。
(二)评选阶段(11月22日-11月30日)。评审委员会对区(市)县司法局推荐的评选对象逐一审核、量化打分,按区域分为三个小组。
1、第一小组: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各地推荐优秀律所共23个,依据得分高低评选17个;推荐优秀律师共59名,依据得分高低评选48名。
2、第二小组:天府新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双流县、郫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金堂县、简阳市。各地推荐优秀律所共20个,依据得分高低评选10个;推荐优秀律师共11名,依据得分高低评选9名。
3、第三小组:青白江区、蒲江县、大邑县、崇州市、邛崃市、新津县。各地推荐优秀律所共6个,依据得分高低评选3个。推荐优秀律师共6名,依据得分高低评选3名。
(三)审核阶段(12月初)。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阶段(12月初)。对拟表彰的优秀律所和优秀律师在市律协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全市律师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表彰阶段(12月底)。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六届二次代表大会上表彰“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成都市优秀律师”,并联合省、市主要媒体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司法局和市律协成立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监督小组和评审工作委员会。各区(市)县司法局和分会(工作站)要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评选推荐任务。
(二)严格条件,坚持标准。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真正把实绩突出、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三)材料要求。各区(市)县司法局接此通知后须迅速组织评选推荐,认真收集汇总推荐表(见附件二、三,一式两份)和表中材料目录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11月15日前向评审工作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冉翔、雷啸飞
联系电话:86267893
附件二: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申报材料
附件三:优秀律师评选申报材料
成都市司法局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