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律协《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7 11:54:00       浏览量:326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律协〔2016〕3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律协【2016】39号文件 关于下发《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盖章版)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