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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7 14:41:00 浏览量:121
为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行业先进典型,省、市律协党委决定在七一到来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律师党员。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含联合支部)、党总支和全市律师党员均属于推荐的范围。
二、推荐程序
由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总支自行推荐,经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区(市)县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初审同意,报市律师协会党委研究,并在市律协网站上公示。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律所党支部、党总支)评选条件
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工作要求,认真有力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在保证和促进业务发展上发挥作用好,工作成效显著。
②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律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和激励党员律师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先进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重视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完成好。
③积极组织和参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方案明确具体、活动内容和形式丰富,活动开展扎实取得明显成效。
④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坚定,班子成员和党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近两年内所在律所和所属律师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⑤党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的制度和相关规定落实,党内团结和谐。
2、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①认真贯彻党组织的决定,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组织观念强,顾大局,守纪律,廉洁从业,诚信服务,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③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律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业内外公认。
④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在各项活动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党总支原则上推荐1个党支部(党总支)和1至2名党员作为候选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对推荐的人选和单位,要填写先进事迹材料(500—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写实绩讲实例,力求内容生动、详实。
2、严格条件,坚持标准。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真正把先进事迹突出、社会和行业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广泛宣传,弘扬正气。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4、时间要求。请各党支部、党总支按通知要求迅速组织评选推荐,并将推荐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表1、2)一式叁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5日前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市律协党委联系人:刘晴
电话:86267893
电子邮箱:369323647@qq.com
特此通知
附:
中共成都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