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项”专题教育活动督查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2 00:00:00       浏览量:167

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5月以来,市司法局、市律协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诚信执业,廉洁自律”单元创建活动和“规范执业,建功法治”专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四项”专题教育活动)。市律协党委要求市律协理事会把深入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当成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大事,作为协会今年下半年的政治任务来抓。7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今年8月底至11月底由会长班子成员牵头组成“四项”专题教育督查指导组对我市律师行业正在推进的专题教育活动进行督查指导,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专题教育活动的督查指导

       开展“四项”专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步骤,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市律协今年下半年的一项政治任务。为确保专题教育活动顺利有效推进,会长、副会长将分别带领由理事小组和秘书处人员组成的督查指导组分片包干联系指导律师事务所开展教育。督查指导组要宣讲司法部、成都市委纪委和市司法局、市律协对专题教育部署要求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介绍换届以来的协会工作成果,了解律师事务所布置和推进“四项”专题教育活动的情况,听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律师事务所完成专题教育活动“规定动作”,并指导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设计和落实“自选动作”,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

       二、指导律师事务所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

       督查指导组要运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印发的专题教育读本和宣讲提纲,在律师队伍中广泛宣传“四项”专题教育活动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理解和把握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切实围绕总体要求谋划和推进专题教育,总体要求是:专题教育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司法部和成都市委纪委、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党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在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环节上抓落实、求质量。通过开展“四项”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成都律师队伍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律师有效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抓好部署动员

       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专题教育活动计划,并切实做好部署动员和集中教育环节的工作。事务所主任是专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充分发挥副主任或合伙人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对教育活动的管理工作,各督查指导组要督促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带头研学专题教育相关文件资料,把搞什么教育、怎样搞教育、为什么搞教育这些基本问题弄清楚,拟制好动员提纲和宣讲要点,扎实做好部署动员和集中学习的课前准备工作。通过动员和学习,使全所律师和行政人员都知晓“四项”专题教育的目的和意义,都熟知每一专题的内容、活动步骤和要求,真正认识到开展“四项”专题教育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律师行业发展正确方向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队伍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队伍的职责使命的重大举措。通过思想动员激发广大律师的参与热情,自觉接受教育、自觉对照检查、自觉整改提高。要在搞好正面教育的同时,运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违规执业的典型事件等反面教材,抓好警示教育,为对照检查和整改奠定思想基础。

       四、指导律师事务所搞好对照检查和整改

       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是这次专题教育活动的核心内容和重点环节,各律师事务所在抓好正面教育、自我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落脚点。这个阶段的工作也是督查指导组要高度关注和重点把握的环节,要在各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和律师事务所的配合下,严格对照党中央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定位,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等相关规定,指导采取自己查、主任点、大家帮的方法查问题,找差距,挖根源、订措施,律师事务所要召开合伙人会议梳理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并力求从思想认识上和制度措施上解决问题。对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整改措施要实行备案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的检查指导。对对照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般问题应按照“澄清事实、弄清思想、区分责任,汲取教训、知过则改”的原则予以处理;凡涉及政治纪律和办理重大案件方面的问题,情节严重且不属于律师事务所处置权限的,应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程序上报市律协或市司法局调查处理。

       五、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各律师事务所在“四项”专题教育活动中,一定要弘扬正气,注重积淀和释放正能量,要及时反映活动进展和效果,特别要注重发现和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期间,各所至少要1-2篇专题教育活动简报,各督查指导组要注意挖掘律师事务所教育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和典型事例,并及时向协会秘书处反馈,市律协将利用手机报、简报、协会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专题教育活动进展、成效,宣传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和典型事迹,为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以电子版方式报协会秘书处。市律协将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评选表彰专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联系人:陈奎先

       联系电话:61678893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