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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0 00:00:00 浏览量:244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成都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2015年5月8日,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益委)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章程》,决定建立“成都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成都律师志愿者服务队以“心系国家、关注民生、践行法律、服务社会”为己任,奉行“奉献、友爱、公平、正义”的行为准则,实现“尽已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大众”的志愿精神。为残疾人维权、消费者维权、环境保护、普法活动、法律援助、助学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展示成都律师的精神风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做出贡献。
二、机构设置
服务队是公益委内设的公益性社会机构。服务队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服务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若干名,秘书若干名。根据需要,服务队可以设若干分队。服务队队长、副队长由公益委任免;分队队长由队长会议任免。任期由公益委确定。
三、报名条件
凡是有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愿意遵守章程并在成都市执业的律师、实习律师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把“有爱心、有热心、有恒心”的志愿者组织起来,共同为公益事业做好事、做实事。公益委对志愿服务活动给予物质和组织支持,对志愿服务活动中的优秀成员、优秀事迹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向成都律师协会会员部信箱提交加入申请表电子档。律师执业证、实习证明等身份材料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书面申请表一式二份,在批准后提交。
2、首批律师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经公益委主任会讨论通过。
五、联系人
公益委联系人:邢连超 13540403421
张懿邈 13880678139
会员部联系人:刘 晴 15008413179
传真:028-86267893
邮箱:cdlxh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