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花样年·美年广场,JR·Fantasia花漾锦江B栋10楼1007室
发布时间:2013-09-18 00:00:00 浏览量:219
各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13年5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领会本次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在实务中正确适用保险法,助推成都律师在保险法律专业服务领域的发展,成都市律师协会联合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专题讲座,欢迎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3年9月22日(周日)上午9:30-12:00
二、讲座地点
索菲斯锦苑宾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22号 )
三、讲座议程安排
(一)、8:30-8:50签到
(二)、9:00-9:15领导致辞:
(三)、9:15-11:30讲座(10:30中场休息10分钟)
(四)、11:30-12:00互动、答疑
四、特别说明
参加本次专题讲座活动计4个培训课时
五、报名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报名参加,请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人:李春蒙
联系电话:028(86142000)
电子邮箱:519273227@qq.com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