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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2 15:56:00 浏览量:729
各分会、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调解工作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成都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市执业律师中遴选律师调解员参与成都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自愿原则,申报人本人自愿;
2.择优原则,推荐调解员人选本着政治品质优、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等条件择优推荐;
3.服务原则,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主动服务人民群众。
二、申报条件
1.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相应的时间从事调解工作;
3.无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调解工作技能,律师执业年限满5年以上;
5.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3年以上;
6.近三年年均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不低于5件;
(曾担任法官、仲裁员3年以上或现任仲裁员的律师不受上述4.5.6项条件的限制。)
7.自觉遵守调解工作规程和关于调解员的相关管理办法(如:调解身份禁止,即调解员不能在调解后又在同一纠纷或者相关纠纷的诉讼程序中作为当事人律师或者代理人,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亦不能代理该纠纷);
8.聘任时年龄不满65周岁,调解经验丰富、办案效果好;若为本中心工作所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需经中心理事会研究决定。
三、其他要求
1.所推选的人员均为候选人,具体确定名单以成都市律师协会网站公示为准;
2.律师参与调解的案件由成都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指派;
3.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盖章版请以律所为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17:00前发至指定邮箱和地址,逾期提交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引导和鼓励业务精通、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联系人:肖 静 严芷忻
联系电话:028-85145099
邮箱:cfclsc@163.com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欧洲中心12楼
附件:
成都市律师协会
成都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