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规则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00:31:00       浏览量:239

 

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章程》、《成都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规则制定与审查规则》和成都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工作安排,市律协自2021年起将对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规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现请市律协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认真研究并报送2021年度规则制定计划(含基本规范性文件、律所管理规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业务指导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近几年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规则编制和实施的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改革实践比较成熟且确有必要、现实可行,属于推进法治建设、行业创新治理、保障和改善律师行业等方面的规则进行优先初步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虽有必要制定,但存在重大矛盾一时难以解决的、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尚未研究清楚的,暂不列入计划。

(三)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以及超越《成都市律师协会章程》权限的事项,一律不列入计划。

二、申报要求

申报规则的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应高度重视2021年规则制定的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前期论证,要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相关问题的,应当主动进行协调,力争形成统一意见,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二)及时申报项目。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前向市律协秘书处报送下列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发送至市律协联系人电子邮箱):

1.立项说明3份;

2.需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照表3份;

3.申报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会议纪要1份;

4.分歧意见情况表3份;

5.参阅资料(参阅资料等汇编)3份。

(三)若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未申报2021年度规则制定计划,则未申报年度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规则,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规则制定计划延至2022年度再行申报。

三、联系人员

要求各分会(工作站)、专门、专业委员会指派一名联系人员就申报及后续工作等事宜进行对口联系。(联系人表格见附件1)

市律协联系人:邓单

电话:028-87372573

邮箱:505212103@qq.com

附件1:联系人信息表.xlsx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