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扩大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16:18:33       浏览量:5474

各分会、工作站:

2016年,成都市律师协会通过公开遴选,组建了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2020年,成都市律师协会对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进行了增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应律师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为本市国际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成都市律师协会决定在现有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基础上进行扩充,请各分会、工作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按照通知材料报送要求,进行推荐及报送。

一、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入库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报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应当是在成都市律师协会注册的执业律师(专职或者兼职),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近三年无有效投诉、行业惩戒及行政处罚;

3.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能用一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

4.具有良好的公益心,自愿接受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安排的教育培训、课题研究、外事接待、外事访问等工作任务。

(二)专业要求

1.领军人才

申报领军人才库的律师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境)外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

(2)从事涉外法律服务8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3年主办案件累计8件以上;

(3)取得博士学位或双硕士学位,从事涉外法律服务3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3年主办案件累计4件以上;

(4)取得境外硕士学位,从事涉外法律服务5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3年主办案件累计6件以上;

(5)具有国(境)外司法机关、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或其他法律专业组织2年以上法律工作任职经历。

(6)入选司法部或四川省涉外领军人才库。

另,已经入选成都市后备人才库的律师,近一年主办或参与涉外案件的1件以上的,可以申报经审核后可转为成都市涉外领军人才。

若个别律师专业条件未能满足,但对成都市涉外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宣传、发展或学术研究上有重大贡献的,经审核后可以被纳入成都市涉外领军人才。

2.后备人才

申报后备人才库的律师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或双硕士学位,从事涉外法律服务2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2年主办案件累计2件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涉外法律服务3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3年主办案件累计4件以上;

(3)从事涉外法律服务5年以上,包括为国(境)外企业提供境内法律服务和为本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国(境)外法律服务,近3年主办案件累计6件以上;

(4)具有国(境)外正规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的,或者近3年在国内外主流学术刊物发表涉外法律服务论文3篇以上。

(5)入选四川省涉外法律后备人才库。

另,若个别律师专业条件未能满足,但对成都市涉外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宣传、发展或学术研究上有重大贡献的,经审核后可以被纳入成都市涉外后备人才。

(三)相关说明

1.以上数量表述均包含本数。

2.涉外法律服务案件指涉及境外(含港澳台)要素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以及非诉讼项目,境外要素包括: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实体或自然人、争议标的所在地为境外、争议解决机构为境外、适用法律为境外法律或交易流程涉及境外当事方、境外资产等。

3.由于疫情原因,近3年可以扩展到2017—2021年期间。

二、遴选方式

(一)申报

1.本次申报采取律师个人报名,并由所在执业机构推荐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分会、工作站。由分会、工作站完成向市律协推荐工作。

2.本次申报,各分会、工作站需推荐5名领军人才和20名后备人才,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决定。

3.每个律师事务所实际入库人数不受限制。选择申报“领军人才”的律师还应当填写是否愿意调配至“后备人才”,落选“领军人才”后可以继续参加“后备人才”的遴选。申报自2021年9月6日开始至2021年9月12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4.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档与纸质档

纸质档一式三份(需A4纸装订成册):

(1)《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申报表》(附件1),《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库申报表》(附件2);

(2)《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信息表》(附件3),《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信息表》(附件4)

(3)有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和学历证明;

(4)论文发表等复印件;

(5)参与或承办的涉外案例简介及证明材料;

(6)境内外个人获奖项及荣誉证书证明。

已经被授予后备人才的律师申报领军人才的,仅需要提供申请表格和近一年承办案件证明材料。

本次扩大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是增选,已经入选成都市律师协会涉外领军人才库、成都市律师协会涉外后备人才库的律师无需再次申报(后备人才申请转为领军人才的需要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申报阶段结束后,成都市律师协会以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为基础组成涉外领军人才初审委员会对提交入库申请的律师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参选律师有以下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1.取得境外法律专业学位的。

2.对成都市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有特殊贡献的。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涉外法律服务相关论文的。

4.评选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情况。

(三)公示。通过审查的人选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库。公示阶段结束后,合格者入选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由成都市律师协会颁发证书,并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三、涉外律师人才库的管理

(一)组织管理。成都市律师协会将对涉外律师人才库进行专门管理,由成都市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办法由成都市律师协会制定。

(二)培训交流。成都市律师协会针对人才库律师进行涉外专业培训和交流,采用境外集中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领域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养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等领域律师人才;服务成都市对外贸易发展,提高成都市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培养精通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跨境诉讼仲裁等领域律师人才。培训费用以成都市律师协会及向上级部门申请的专项资金为主。对于符合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库要求的律师,将推荐纳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推荐参与相关培训。

(三)年度审核和更新。涉外律师人才库成立后,每两年将对入库律师进行审核,审核方式采用案例统计的方式,入库律师每年参与或承办的涉外案件原则上不得低于1件;市律师协会将定期组织人员对涉外人才库中律师的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涉外领军人才培训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取消专业人才库资格。同时,涉外律师人才库定期接受未入库律师的申报,对新申报的律师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增补入涉外律师人才库。

四、报送方式

请各分会、工作站于2021年9月12日17:00时前,将拟推荐律师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分会(工作站)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和后备人才”),纸质版(加盖律师事务所鲜章、分会/工作站鲜章)一式三份报送至指定地址。

联系人:邓红梅

联系电话:028-86262100

联系邮箱:mdcdbar@163.com

报送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欧洲中心12楼

 

附件1: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申报表

附件2: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库申报表

附件3: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信息表

附件4: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信息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