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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4 14:30:06 浏览量:1535
各分会(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全省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成都市律师行业助力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十项措施》,支持和帮助我市律师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经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减免2020年度个人会员部分会费并实施同业互助,具体为:
一、免除全体个人会员(共15545名执业律师,最终以2020年度实际考核人数为准)2020年度三个月会费,按个人会员年度会费缴纳标准计算,免除会费总额为3692250元(含应上缴省律师协会部分),减免程序按2020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通知办理。
二、免除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执业的预备会员(即实习人员,预计1000名)2020年度个人全年会费,免除会费总额预计为40万元左右。已缴纳的依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三、个人会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系驰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的,依申请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
四、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扬的个人会员,依申请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
五、因“封城”、隔离等疫情原因至今滞留在湖北的个人会员,可以申请1000─3000元的互助金。
六、下列会员,可以依据本会《律师互助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互助金救助:
1.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困难的个人会员;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致残、死亡,导致家庭困难的个人会员;
3.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团体会员;
4.因承担社会公益或有特殊困难情况的团体会员。
七、鼓励大型律所与中小律所、资深律师与青年律师之间开展结对帮扶等互助活动。
成都市律师协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发展工作的要求,采取缩减2020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会费支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律师事务所享受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等举措,鼓励同业互助、同行帮扶,促进我市律师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