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监督委员会】关于市律协惩戒监督委员增补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14:06:49       浏览量:243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章程》《成都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委员会研究并报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委开始进行增补委员工作,现将增补工作安排及委员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委员人数

    本次增补委员共计11名,考核后选出20名候选人,经分管副会长同意后报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最终确定增补人员名单。

    二、委员报名条件及限制

    (一)委员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路线;

    2.讲政治,顾大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热爱律师职业,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

    4.具备从事所推荐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经验和优势;

    5.恪守律师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无行政和行业处罚记录;

    6.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执业八年以上的专职律师(特别优秀的委员可适当放宽至五年以上);

    7.本届代表大会代表及有过协会相关任职经历优先考虑。

    (二)委员限制条件

    1.并未在各级律协担任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其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2.并未在各级律协担任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

    3. 执业律师数量超过100名的律所,可提名不超过2名律师;执业律师数量未多于100名的律所,可提名1名律师。对于律所已有律师在惩戒委任职的,提名律师数量则需减去目前任职律师数量。

    三、提名与产生方式

    (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经公开报名,律师自荐、律所推荐程序,由市律协秘书处负责汇总统计并严格按照《成都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资格复核,报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委员会。

    (二)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报名人员会考核后提起候选人名单,经分管会长同意后报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产生最终增补委员。

    九、报名、面试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月10月17:00之前将委员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事务所鲜章)报送市律协秘书处维权执纪部。

    根据报名材料,将于2020年1月13日至17日之间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将另行单独通知到报名人员。

 

    联系人:戴书腾

    电话:(028)86267993

    邮箱:cdlsxh603@163.com

    附件: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委员会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