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监事会关于开展内设机构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5 14:37:28       浏览量:438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章程》《成都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第八届监事会设立“两专委”监督委员会等4个内设机构,现将委员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第八届监事会内设四个监督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称“两专委”监督委员会)、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律工委”监督委员会)、会员与代表联络监督委员会、财务与互助金监督委员会。

二、委员规模

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两专委”监督委员会不超过45人、“律工委”监督委员会不超过23人、会员与代表联络监督委员会不超过25人、财务与互助金监督委员会不超过25人。如因工作需要和报名人数众多,确实需要增加委员人数的,应经行业党委同意,由监事长办公会批准。

三、委员报名条件 

凡为本会会员,满足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监事会内设监督委员会: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非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

(三)非成都市律协第八届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成员; 

(四)在本市连续执业五年以上且五年内无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关注行业发展并热心监事会工作,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奉献精神;

(六)能够独立并按时完成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七)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

四、委员限制条件

(一)担任内设机构主任除符合委员报名条件外,还需是成都市律协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同一律所的律师不能担任同一内设机构主任和副主任。

(三)一名律师只能报名加入一个内设机构。

五、委员产生方式

监事会内设机构委员人选经公开报名,律师自荐、律所推荐程序,由市律协秘书处负责汇总统计并严格按照《成都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及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规则进行资格复核,经监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成都市律师行业党委审定。

六、报名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应于2025年2月14日17:00前完成本所推荐工作,报送以下材料:

(一)第八届监事会内设机构委员报名表(附件1,盖章PDF版);

(二)第八届监事会内设机构报名汇总表(附件2,Excel表非PDF版)。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shcdbar@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律所+第八届监事会内设机构委员推荐”字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超时报送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霖

联系电话:028-86262100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中国欧洲中心12楼

 

附件1:内设机构委员报名表

附件2:内设机构报名汇总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