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3:17:38       浏览量:5077

各分会(工作站):

为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提升等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民政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成都市工作实际,成都市民政局拟组建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熟悉社会组织运作管理,专职从事社会组织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审计财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优秀专业人士。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心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与服务管理事业,熟悉掌握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并愿意为社会组织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二)专业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1.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业务知识;

2.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智库等专家须从事社会组织研究、教学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须取得执业资格,从业5年以上;

4.等级评估为5A、4A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实际从事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

三、专家职责

专家库成员根据成都市民政局工作需求,参与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相关文件,熟练掌握评估标准等;

(二)认真阅读、审核参评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

(三)按照评估标准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按要求填写相关说明,出具考察意见;

(四)根据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工作安排,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关工作。

四、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专家库成员在参与相关工作中,享有提出意见建议、承接课题研究、领取相应工作报酬等权利;

2.专家库成员在参与相关工作中,有权要求被评估、评审、评价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受聘自愿,退出自由。

(二)专家履行以下义务:

1.专家库成员在参与相关工作中,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按要求参加工作相关的会议和培训;

3.工作参与过程中,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纪律。

(三)市民政局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

1.专家库成员因身体原因或个人其他原因不能履职的;

2.拒不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或连续三次无理由不承担委托工作的;

3.未经市民政局委托,以专家库成员名义参与受托以外活动的;

4.违反党的纪律或国家法律,受到党纪或刑事处罚的;

5.因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等情形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库成员的情形。

五、征集方式

(一)请通知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凡符合专家库成员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可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申请表》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书(格式自拟,含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情况);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参与个人自荐者将对应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分会(工作站),各分会(工作站)于2024年6月20日17:00前将本辖区材料整理报送至成都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段佩雪

联系电话:028-61678893

邮箱:cdla602@163.com

附件: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申请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