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成都市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培育活动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10:32:10       浏览量:1834

各区(市)县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分会(工作站):

近期,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培育活动申报的通知》(川律行党委〔2023〕27号),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为期三年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30人以下)“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其中2024年40家,2025年30家,2026年30家)。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将参照省上有关规则和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市级“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并从中产生省级“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

请各区(市)县分会(工作站)及时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申报。申报坚持自愿原则,不限制申报名额。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28-61988861;邮箱:cdlsxhdj@163.com)

 

附件1.四川省“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培育计划(2023-2026)

附件2.“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2-1.专业化律所认定申请材料  

附件2-2.精细化律所认定申请材料

附件2-3.特色化律所认定申请材料

附件2-4.新型化律所认定申请材料 

附件3.推荐意见模板

 

 

中共成都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