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检察机关典型案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09:24:00       浏览量:81

各分会(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市检察院拟开展“成都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市律协受邀参加该评选活动的案件推荐与评审工作。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向全市律师广泛征集相关备选案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案件类型

报送案件包括批准(决定)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控告申述监督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案件、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案件、执法规范监督案件、检委会监督案件等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典型性的案件。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案件范围

报送的案件应当是201610-20179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已有终局性结果的案件。

(二)报送案件所需信息

报送的典型案件应当包括承办检察机关、承办部门、承办检察官姓名、承办律师、案名、案号、推荐理由等信息。

(三)具体要求

1.报送的案件应附《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需要另附案件相关材料。

2.案件应于1020日前报送市律协信宣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cdlxxc@163.com,报送案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均应当注明“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评选活动”。

联系人:陈奎先、李毅

联系电话:028-61988861

附:《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评选推荐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7年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