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成都市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20:53:34       浏览量:4833

各分会、工作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躬身践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我市青年律师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动员和引导广大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者、实践者,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中创先争优,为推动“法治成都”、“平安成都” 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律协拟组建成都市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充分尊重律师志愿者个人意愿,鼓励律师志愿者自主参与和选择服务项目。

(二)公益性原则。律师志愿者服务是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

(三)实效性原则。律师志愿者服务与活动开展要从实际出发,把群众需求与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务求实效。

(四)规范性原则。律师志愿者在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服务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社会主义制度,执业记录优良,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二)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奉献,热爱公益法律服务;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40岁以下的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含预备会员);

(五)自愿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队。

三、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一)志愿者权利

1.自愿参加法律服务活动,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服务;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保障,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服务;

4.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志愿者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4.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

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社区防疫、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相关志愿服务工作,待报名以后,志愿者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与志愿者联系,安排对接相关具体工作。

五、律师志愿者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请备注志愿者报名):cdlxxc@163.com

联系人:羊思旭

联系电话:86262100

附:成都市青年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