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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7 16:59:00 浏览量:266
各分会、工作站: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四川省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15-2017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拟对全省5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100名优秀律师进行表彰,其中表彰的成都市律师事务所有21家,律师37名。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按照律师事务所数量和律师人数规模向各分会(工作站)分配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推荐名额(附件3)。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名额分配。律师事务所数量在30家以内的分会(工作站)可推荐1家;律师事务所数量在30家至100家(不含100家)的分会可推荐5家候评单位;律师事务所数量在100家(含100家)以上的分会,可推荐7家候评单位。
(二)优秀律师推荐名额分配。100名律师以下的工作站推荐1名,100名至200名律师(不含200名)的分会推荐2名,200名至500名律师(不含500名)的分会推荐3名,500名至1000名律师(不含1000名)的分会推荐4名,1000名至1500名律师(不含1500名)的分会推荐5名,1500名至2000名律师(不含2000名)的分会推荐6名,2000名律师以上的分会推荐7名;若分会有超过100名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增加1家可给本区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民主评优推荐。各分会(工作站)要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学习了解通知要求,并参与评优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党员优先。各分会(工作站)要充分考虑党员律师的比例,做到同等条件下党员律师优先。
(三)坚持老中青兼顾。各分会(工作站)要注意资深律师和青年律师所占比例,鼓励青年律师积极参与。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分会(工作站)要及时召集学习评优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报告,争取工作指导;(11月18日)
(二)各分会(工作站)向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个律所和每个律师;(11月19日)
(三)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11月20日)
(四)各分会(工作站)组建评优推荐小组,按通知要求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和评选,按照分配名额选出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候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分会工作站印章,经报区(市)县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律协评审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11月22日)
(五)市律协评审小组办公室对各分会(工作站)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考评范围;(11月23日)
(六)市律协成立评审小组按评分办法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取至分配名额数。经报评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同意;(11月23日)
(七)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律协。(11月24日)
四、评分办法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分办法
1.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或行业处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得基础分10分;
2.设立党支部,党建工作有效开展,最高得10分;
3.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最高得10分;
4.积极服务社会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最高得10分;
5.律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最高得10分;
6.购买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最高得10分;
7.为聘用律师和行政后勤人员办理了养老、医疗等政策性社会保险,一名未购买扣0.2分,最高得10分;
8.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最高得10分;
9.积极参与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各项工作,最高得10分
10.受到市以上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最高得加10分;
11.本所及本所律师被投诉但尚未作出处罚处分决定的,每件次扣2分,最高扣10分。
(二)优秀律师评分办法
1.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或行业处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得基础分10分;
2.中共党员,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最高得10分;
3.积极参加信访值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高得10分;
4.热心公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最高得10分;
5.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府立法和社会治理建言献策,最高得10分;
6.业务精通,具有办理新型业务及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最高得10分;
7.服务质量优良,当事人满意并赠送锦旗或表扬信,最高得10分;
8.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服务广大律师,最高得10分;
9.积极参加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各项工作,最高得10分;
10.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最高加10分;
11.有被投诉但尚未作出处罚处分决定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请各分会和工作站按照通知要求汇总本区推荐材料,于11月22日17:00前报市律协秘书处,并将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cdla602@163.com),纸质件一式三份(盖章)报市律协秘书处602办公室。
联系人:万莉莉
联系电话:028-61678893
附件:
1.川律协【2017】83号《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通知》
4.《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附评分办法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