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 10:49:00       浏览量:123

各律师事务所:

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创新法律服务,更好的发挥法治在“一带一路”中的引领推进作用。现将四川省律师协会转发的《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四川企业家代表团赴波兰、捷克学习法律助力“一带一路”洽谈合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律协【20175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如有意愿参加的律师请于825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省企业联合会邮箱:51072012@qq.com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四川企业家代表团赴波兰、捷克学习法律助力“一带一路”洽谈合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律协【2017】55号)

2、《关于组织四川企业家代表团赴波兰、捷克学习法律助力“一带一路”洽谈合作的通知》(川企联【2017】62号)

3、《四川企业家代表赴波澜捷克学习法律助力“一带一路”洽谈合作报名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7年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