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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4 16:54:00 浏览量:75
2018年8月23日下午,由成都市自贸办主办,成都市司法局和成都市律师协会协办,成都市律师协会自贸区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成都自贸大讲堂第十四期“自贸区金融改革与金融监管法律问题探析讲座”在九方文轩举行,成都市自贸办及有关部门和律师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讲座上,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向永丽律师就“自贸区金融改革与金融监管法律问题探析”进行了主题演讲。向律师介绍了我国自贸区的发展状况,详细阐述了成都自贸区自2017年4月1日挂牌成立以来形成了“东有铁路港、西有航空港、北有金融、南有科学城”、多通道联动、多口岸支撑、多功能叠加的区域布局。同时向律师介绍了成都市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现状,指出成都自贸区改革特点不足的原因主要是:目前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未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力度较弱;金融监管态度谨慎、诸多金融牌照审批暂停,重点金融创新工作推进难度较大;金融服务有效需求不足,新增市场主体主要为中小企业,有效金融需求不够旺盛等。随后,向律师还详细介绍了上海、广州、福建等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相关经验。
在特邀嘉宾分享环节,市律协自贸区专委会的委员们也结合主题分享了自己相关业务经验。
赵珂律师分享了四川自贸区独特的多式联运(公路+铁路)提单质押融资模式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就债权担保功能如何实现提出了提单质押+货物监管+担保的建议。
张宇恒律师也结合自己在天津东疆保税自贸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经验,提出四川自贸区在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领域,应当找准自身特色、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借鉴东疆保税区的经验,在特定领域形成集群效应。
刘超文律师结合自己在PPP业务中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可以借鉴自贸区金融创新中涌现出的新融资模式,解决PPP项目的资金难点、推进PPP业务发展的思路。
本次讲座针对性强、借鉴意义大,让律师对自贸区金融改革与金融监管方向和路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下一步更好参与我市自贸区建设,做好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