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律协

【刑专委】陈自强主任受邀考察调研阿坝州旅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参加“首届‘四圈四同’旅游环资审判九寨论坛”

发布时间:2019-09-25 13:37:00       浏览量:96


       9月18日至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等一行赴阿坝州松潘县人民法院、九寨沟县人民法院考察指导旅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出席黄龙、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揭牌仪式。市律协刑专委主任、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自强应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随同参加并出席“首届‘四圈四同’旅游环境资源审判九寨论坛”,和阿坝州两级法院法官分享交流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认定相关问题。


       2017年“8·8九寨沟地震”给九寨沟景区、黄龙景区等带来了较大的损失,经过两年多的恢复重建,景区重新开放在即。作为旅游环境资源大州,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理论为指导,以灾后重建为契机,以“四圈四同”旅游环境资源审判为重要抓手,出台了《为全州“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此意见旨在落实阿坝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和省法院《关于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的意见》精神,得到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和阿坝州委书记刘坪的肯定批示。


       为进一步加强阿坝州旅游环境资源案件专项审判工作,经省法院研究,批复同意在松潘县川主寺镇设立“黄龙旅游环保法庭”,在九寨沟县漳扎镇设立“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旅游环保法庭职责将从单纯办理案件延伸到景区及周边的旅游环境资源保护。除了在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提供立案、巡回审理、调判、法治宣传等一站式优质诉讼服务外,法庭还将立足藏区实际,探索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开发司法服务新模式,总结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治理经验,推进旅游环保法庭文化建设实质化,推动阿坝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在黄龙、九寨沟两个旅游环保法庭揭牌仪式上强调,设立旅游环保法庭,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大九寨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服务体系,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旅游环保法庭要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工作思路,因地制宜把人民法庭工作同“六个实质化”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在九寨沟旅游环保法庭揭幕仪式上,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还向陈自强主任颁发了聘书,聘请陈自强主任担任“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四圈四同’环资品牌创建顾问”。

       9月20日下午,“首届‘四圈四同’旅游环境资源审判九寨论坛”在九寨沟县人民法院开幕。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远东主持论坛,阿坝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杨继雄,森林和草原局局长冯宇受邀出席论坛,阿坝州两级法院法官通过视频连线参加了该论坛,陈自强主任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翠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在论坛上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陈自强主任以“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认定的几个问题——兼论两高三部2.20座谈会纪要”为题,和阿坝两级法院法官们分享交流了:1.环境犯罪的本质——理解和办理环境犯罪案件的逻辑起点;2.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探析;3.污染环境罪是行为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4.污染环境罪与间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联系与界分。陈自强主任深入浅出、风趣幽默的分享和交流受到阿坝法官们的欢迎。

       论坛最后,陈自强主任和与会嘉宾对阿坝法院多位法官参加四川省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的征文进行了点评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