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花样年·美年广场,JR·Fantasia花漾锦江B栋10楼1007室
基本信息
姓名 | |
信件主题 | 1.四川金斗云律师事务所在事实不清晰的情况下直接作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所,在未任何形式通知借款人的前提下,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直接冻结本人微信零钱,导致本人在还款困难情况下使得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无疑对负债人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2.在我打了律所电话沟通冻结事宜的情况下,在我打算协商问询律师助理及律师情况下,告知律所我为何在借款APP上看不到我的协议(事实上是协议打不开),向其问询合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4-12-19 16:52:36 |
回复内容 | 请依照https://www.cdslsxh.org/174页面内容,向对应邮箱提交:1.投诉信;2.证据及线索材料;3.下载并填写好该页面当中的信息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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