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8期总第281期成都律师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4-08-28 00:00:00       浏览量:144

       市律协召开会长会议、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第六次律代会筹备工作相关事项    8月20日,市律协会长李世亮在新华宾馆相继主持召开了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长会议和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财务工作报告(草案)等文件。市司法局巡视员、市律协党委书记杨泽辉,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谭英华等领导莅临指导,市律协副会长王宗旗、阳运逵、孙波、李启军、戴罡、罗俊、罗毅、张家荣、陈飞、王艳出席会议。市律协秘书长刘丰、副监事长谢佳佐、副秘书长黄姗姗和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长会议听取了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筹备工作情况介绍,审议通过了需要提交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刘丰秘书长汇报了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李世亮会长、阳运逵副会长分别对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财务工作报告(草案)作了说明,谢佳佐副监事长代表监事会通报了监事会工作情况,谭英华处长介绍了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评选表彰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工作情况,谢佳佐副监事长通报了监事会按市律协党委安排对理事会班子开展任期履职书面述职的情况,并对理事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全体理事按照优、良、中、差四个层级和德、能、勤、绩和分管工作等五个方面,对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会议班子成员履职状况进行了测评。市司法局巡视员、市律协党委书记杨泽辉代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党委,分别对市律协第五届监事会班子和会长班子成员的履职请况作了点评。杨泽辉书记充分肯定了本届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对以李世亮为会长的领导班子为成都律师业发展所付出的辛劳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和赞扬,并要求大家以对全市律师负责、对成都律师事业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鼓足干劲、奋力冲刺,全力做好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为成都律师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成都市律师协会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署关于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合作协仪    8月22日上午10时,成都市律师协会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三楼多功能会议厅,举行了隆重的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市律协会长李世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云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波,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进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律师代表、市、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毛科代表市检察院和市律协对双方合作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阐述了检察院委托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背景、意义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果。律师代表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律师发了言,市司法局局长张进、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波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张进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委托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是推进依法治市、深化平安成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友好合作的务实之举。市检察院主动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聚焦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在全省开创性地推行委托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体现出了极强的政治敏锐性、改革创新性和工作务实性;他强调:签订合作协议,标志着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合作阶段。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律师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他要求市司法局律工处和市律协要与市检察院和区(市)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通力合作,从建立委托保障机制、工作协作机制、后续评价机制、教育宣传机制等环节入手,认真负责地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建设法治成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